然后我呆在家里非常长一段时间,觉得对什么都失去兴趣,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激动万分,包括出入各种场合,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我总是竭力避免遇见陌生人,然而身边却全是千奇百怪的陌生面孔。
后来这个剧依然继续下去,大家拍电视像拍皮球似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就完成了二十集,然后大家放大假,各自分到十万块钱回上海。
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一种很强烈的夏天的气息,并且很为之陶醉,觉得一切是如此美好,比如明天有堂体育课,一个礼拜以后秋游,三周后球赛,都能让人兴奋,不同于现在,如果现在有人送我一辆通用别克,我还会挥挥手对他说:这车你自己留着买菜时候用吧。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而我为什么认为这些人是衣冠禽兽,是因为他们脱下衣冠后马上露出禽兽面目。
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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