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非常希望拥有一部跑车,可以让我在学院门口那条道路上飞驰到一百五十,万一出事撞到我们的系主任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此外还有李宗盛和齐秦的东西。一次我在地铁站里看见一个卖艺的家伙在唱《外面的世界》,不由激动地给了他十块钱,此时我的口袋里还剩下两块钱,到后来我看见那家伙面前的钞票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就超过了我一个月的所得,马上上去拿回十块钱,叫了部车回去。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那人一拍机盖说:好,哥们,那就帮我改个法拉利吧。
我们上车以后上了逸仙路高架,我故意急加速了几个,下车以后此人说:快是快了很多,可是人家以为你仍旧开原来那车啊,等于没换一样。这样显得你多寒酸啊。
可能这样的女孩子几天以后便会跟其他人跑路,但是这如同车祸一般,不想发生却难以避免。
第一是善于打边路。而且是太善于了,往往中间一个对方的人没有,我们也要往边上挤,恨不能十一个人全在边线上站成一队。而且中国队的边路打得太揪心了,球常常就是压在边线上滚,裁判和边裁看得眼珠子都要弹出来了,球就是不出界,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拼脚和拉扯以后,把那个在边路纠缠我们的家伙过掉,前面一片宽广,然后那哥儿们闷头一带,出界。
对于这样虚伪的回答,我只能建议把这些喜欢好空气的人送到江西的农村去。
当文学激情用完的时候就是开始有东西发表的时候了。马上我就我隔壁邻居老张的事情写了一个纪实文学,投到一个刊物上,不仅发表了,还给了我一字一块钱的稿费。
年少的时候常常想能开一辆敞篷车又带着自己喜欢的人在满是落叶的山路上慢慢,可是现在我发现这是很难的。因为首先开着敞篷车的时候旁边没有自己喜欢的姑娘,而有自己喜欢的姑娘在边上的时候又没开敞篷车,有敞篷的车和自己喜欢的姑娘的时候偏偏又只能被堵车在城里。然后随着时间过去,这样的冲动也越来越少,不像上学的时候,觉得可以为一个姑娘付出一切——对了,甚至还有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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